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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单选] 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0万元。董事会有10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8%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A.董事人数减至4人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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