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答]
(例4 -15)甲公司于2×12年12月25日接受乙公司委托,为其培训一批学员,培训期为6个月.2 x13年1月1日开学。协议约定,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的培训费总额为60 000元,分三次等额支付,第一次在开学时预付,第二次在2×13年3月1日支付,第三次在培训结束时支付。2 x13年1月1日,乙公司预付第一次培训费。至2×13年2月28日,甲公司发生培训成本30 000元(假定均为培训人员薪酬)。2×13年3月1日,甲公司得知乙公司经营发生困难,后两次培训费能否收回难以确定。编制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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