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答]
简述不正当商业混同行为。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上一篇: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表现形式。
下一篇:甲乙为同学,甲将从乙处借来的自行车丢失。双方约定,若甲在3日内不能找回该车,就支付给乙50元赔偿金。次日,甲在校园内找到该车,在推回宿舍的途中看到校内修车店收购二手车的广告,就问修车店师傅愿出多少钱收购他推的这辆车,对方愿出70元。于是,甲将该车卖与对方,回去后谎称没有找到车,给乙50元。后乙路过修车店,知道了真相。问( )()乙能否要求修车店返还自行车?为什么?(1分)()乙能否要求甲返还自行车?(1分)()甲不能返还时乙应当怎么办?(1分)
- 我要回答: 网友(10.2.144.134)
- 热门题目: 1.下列属于银行业非现场监管规制 2.经济法的现代性主要体现为() 3.有关公益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