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百科知识 > 涉税服务与实务

问题描述:

[问答] 三江公司系境外上市公司,2012年7月7日授予在该公司工作10年的高管王某境外上市公司的3000股期权,每股行权价14元,约定1年后方可行权。2013年7月7日,王某行权,以行权价购买了3000股,当天股票收盘价18.5元,次日王某又以每股20元的价格卖出了股票。问王某的这部分股票期权按什么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应纳税额为多少?
参考答案:查看
答案解析:
☆收藏

随机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