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2010年9月16日,甲施工单位与乙建材商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将工程完工后的剩余水泥以6万元的价格卖给乙建材商,合同履行地为施工单位所在地。9月28日,乙建材商依约交付1万元定金。9月29日,甲施工单位为乙建材商代为托运。9月30日,乙建材商收到货物,但并没有按照约定在货到时付款。
如果乙建材商一直无力偿还甲施工单位的6万元,且丙工厂欠乙建材商的5万元已经到期,但乙建材商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乙的这个行为,甲可以()。
A.请求仲裁机构撤销乙放弃债权的行为
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乙放弃债权的行为
C.通过仲裁机构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5万元
D.通过人民法院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5万元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上一篇:甲公司地铁工程公开向社会招标,并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经过评标,确定乙工程公司为中标人。同时委托了丙监理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理。
下面属于法律范畴的是()。
下一篇:甲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安全生产许可证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
- 我要回答: 网友(18.217.89.130)
- 热门题目: 1.下列关于工程竣工结算,说法正 2.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 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