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答]
五环公司为梅梅公司的母公司。2017年12月3日,五环公司向梅梅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 000万元,增值税额为340万元,款项已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1 4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五环公司在编制2017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万元。 A.2 000 B.340 C.2 340 D.5 450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上一篇:下列关于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转让的情形,说法正确的有()。
下一篇: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汇票持票人可以取得期前追索权的情形有()。 A.出票人被宣告破产 B.付款人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C.承兑附条件 D.承兑人被宣告破产
- 我要回答: 网友(3.137.219.221)
- 热门题目: 1.2011年1月2日,甲公司以 2.2017年5月10日,甲公司 3.2017年6月30日,辽东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