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答]
某公司向银行借款200万元,以两套价值分别为150万元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担保,该房仍由该公司使用。1999年10月该公司到期未能偿还贷款,银行正准备向其催款,于11月5日收到人民法院关于该企业已申请破产宣告的通知。关于此事件,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A.银行此时不能向人民法院单独提起债务纠纷诉讼 B.假如该公司主动向银行归还借款,依合同可解除对两套商品住房设定的抵押 C.该银行必须在12月5日之前向发出通知的法院申报债权,否则将无法得到清偿 D.由于该银行的债权是有担保的债权,故其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得到清偿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上一篇:县政府以“振兴本县经济”为由,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外,批准征用农用地20公顷(包括基本农田3公顷),供该县经济开发总公司建设工业园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该批准行为的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下一篇: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宪法监督制度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我要回答: 网友(3.149.237.231)
- 热门题目: 1.县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丁的请 2.某股份有限公司甲公司在招股说 3.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