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百科知识 > 公需科目问答

问题描述:

[问答] 要求:指出及改正时,请使用段落序号和句子序号,不用抄写全句。 ①公共辩论“剑走偏锋”的现象并不多:心平气和的讨论,变为唾沫横飞的辱骂;②同一话题的分歧,成了互揭隐私的竟赛,网络争吵的激化,导致赤膊上阵的“约架”,至于动辄质疑别人为“五毛”“美分”,或者相互送上“卖国贼”“爱国贼”的帽子,也是时有耳闻。③类似现象,不仅拉低了公共辩论的价值,许多时候也冲击了法律道德的底线。④究其原因,往往是伸张正义的
参考答案:查看
答案解析:
☆收藏

随机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