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张某、王某和李某为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该合伙企业欠甲200万元货款,此后赵某入伙,赵某入伙后合伙企业向甲偿还了其中80万元,但又新欠甲货款20万元,同时又欠乙30万元,现合伙企业没有财产,甲、乙都要求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赵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数额应当是()
A.30万
B.50万
C.150万
D.170万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 我要回答: 网友(216.73.216.96)
- 热门题目: 1.当事人为缔约而接触时,基于诚 2.宋明时期,提出“审刑名”司法 3.下列哪些做法是解决双重征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