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韩国人甲与美籍华人乙在北京相识,于2004年在美国举行婚礼。婚后甲随夫定居于北京并申请放弃韩国国籍,于2005年11月20日获得批准后,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至今未获得批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自2005年11月20日以后,甲的民实现行为能力应适用()。
A.中国法律
B.韩国法律
C.美国法律
D.民事行为发生地国的法律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上一篇:下列各种婚姻关系中,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是()。
下一篇:中国实行对外开放的原因
- 我要回答: 网友(18.224.59.107)
- 热门题目: 1.在对民族的看法上,以所谓“优 2.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 3.以下不属于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