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多选]
常州市某单位职工苏某,在合肥市有私房3间。苏某有二子,长子在北京工作,次子在上海工作。苏某去世后,二子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A.合肥市人民法院
B.常州市人民法院
C.北京基层人民法院
D.上海基层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上一篇:某民事案件被告李某因不服一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提起上诉,在此期间,该案原告王某向一审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下列做法中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是()。
下一篇: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服刑一年后张某迁居丁市,欲起诉至法院,与尚在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我要回答: 网友(3.133.108.47)
- 热门题目: 1.简述民事诉讼中主管的功能和意 2.简述回避的方式和程序。 3.简述第一审合议庭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