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答]
某医院购买了某医疗公司的德国进口心脏起搏器,根据病情应病人要求为其安装。一年后,起搏器出了问题,医院施行紧急手术,为病人检查后用医院备存的国产起搏器换下了德国进口的起搏器,病人康复后要求医院赔偿购买德国进口起搏器费用,免去更换起搏器手术费用。医院认为进口起搏器出现质量问题院方没有责任不应赔偿,二次手术是医院的实际支出不能免除。请分析判断本案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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