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公民甲户籍地为湖北,去深圳亲戚家住了 1个月,后来在北京做临时工达2年,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应以()为其住所。
A.湖北
B.北京
C.深圳
D.湖北、北京、深圳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上一篇: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
下一篇:按照我国刑法理论,绑架罪属于()。
- 我要回答: 网友(18.221.8.126)
- 热门题目: 1.法院适用再审程序所作出的判决 2.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时, 3.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