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百科知识 > 经济法

问题描述:

[多选] 2011年5月,赵某、钱某、孙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为普通合伙人,出资20万元,钱某、孙某为有限合伙人,各出资15万元。2012年.甲企业向银行借款50万元,该借款于2015年到期。2014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赵某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孙某转变为普通合伙人。2015年,甲企业无力偿还50万元到期借款.合伙人就如何偿还该借款发生争议。下列关于赵某、钱某、孙某承担偿还50万元借款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赵莱、孙某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孙某应承担有限责任 C.赵某应承担有限责任 D.钱某应承担有限责任
参考答案:查看
答案解析:
☆收藏

随机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