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答]
某镇中学的学生姚小明,今年14岁,上语文课时不遵守课堂纪律并与语文课老师顶撞,该老师把他交给班主任处理。班主任又把他交给学校党支部书记处理,书记对姚小明进行了批评后,班主任又把他送回其爷爷家。次日和第三日,小明多次找学校要返校上学,学校未同意小明返校上学,而是把小明向语文老师认错作为返校上课的前提条件。小明的家长向县教委反映问题,该校仍未让小明上学。小明将学校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学校向小明书面赔礼道歉,立即让小明回校上学,并赔偿小明经济损失600元。本案受理费300元,其他诉讼费190元,原告负担200元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上一篇: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
下一篇:某校初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XXX收的信件,吴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吴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吴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吴老师解释说( )“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吴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吴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
- 我要回答: 网友(216.73.216.187)
- 热门题目: 1.晓茜写了一篇小说,想要寄出去 2.学校邀请专家做教育理念辅导报 3.在编选校本教材时,尚老师一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