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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单选] 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08年4月1日,丁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协议,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商品的实际成本为9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87万元。协议规定,丁公司应在9月30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200万元(不含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丁公司回购该批商品时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A.900 B.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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