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填空]
甲、乙、丙三人合伙设立A企业,约定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3万元。三人按4:3:3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损益。A企业成立后,与B公司签订一购货合同,保证人为丁。后因A企业无力偿还货款,B公司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以未约定保证形式,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为由拒绝。B公司遂对A企业和丁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还查明,甲对戊负有债务2万元,戊对A企业负的债务2万元;乙对C公司负有债务2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担保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丁认为未约定保证形式, 自己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仟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戊能否将甲欠他的2万元债务与他欠A企业的2万元债务抵销为什么 ()若乙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对C公司的2万元债务,则C公司可以通过何种途径用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清偿2万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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