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答]
刘某家住甲区,向家住乙区的朋友张某借款20万元,家住丙区的赵某为刘某担保,三者在刘某家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并实际交付现金,合同中注明赵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后刘某因股市严重亏损,到期未能偿还张某的钱款。现张某就该借款纠纷向法院起诉。在本案中,张某可否首先单独将赵某作为被告?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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