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多选]
以下哪些内容属于处理意见填写规范?
A.在操作“派送”“处理完成”“转回访”按钮时,必须要在“处理意见”框中描述工单处理的相关信息,对于系统自动代入的上一条处理意见信息,应根据处理情况进行删除和修改;
B.本省工单在点击“业务办结”按钮时的“处理意见”框中必须对用户该张工单的投诉问题核查情况、处理结果及用户理解程序等信息进行详细的描述。
C.跨省工单(包括外省派四川和基地派四川的工单)在点击“转回访”按钮时的“处理意见”框中必须对用户该张工单的投诉问题核查情况、处理结果及用户理解程序等信息进行详细的描述。
D.不允许出现“工单受理”、“完结”、“处理完毕,完结工单”、“联系用户,已向用户解释,用户满意。”等等无法反映用户投诉问题的核查情况及处理结果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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