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多选]
对追索权的如下解释,哪些项是正确的()。
A.追索权是第二次的请求权,对任何签章于票据的人均可行使
B.当持票人为出票人的时候,对其前手无追索权
C.当持票人为背书人的时候,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D.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前手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上一篇:如何行使票据追索权?
下一篇:票据抗辩
- 我要回答: 网友(216.73.216.96)
- 热门题目: 1.在做投资预算时需要()。 2.在个人所得税中,稿酬所得的实 3.享有现时权利使其目前有能力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