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2007年3月1日,农民李某承包本集体的耕地,并签订了2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自2007年3月10日开始执行,由于农民李某在县城经营一饭店,该承包耕地至2009年10月10 B抛荒没有种植农作物。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如果农民李某在()前,仍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可以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农民李某承包本集体的耕地。
A.2008年12月11日
B.2009年1月11日
C.2009年2月11日
D.2009年3月11日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 我要回答: 网友(216.73.216.145)
- 热门题目: 1.根据《土地管理档案工作暂行规 2.劳动构成将城市总人口分为基本 3.人口密度反映人地之间的相互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