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乡政府批准刘某建房申请,刘某施工时,李某认为其侵占了自己的宅基地,二人发生争执,刘某认为自己有批文,不予让步,李某对乡政府的批准行为可否起诉?
A.不可以,乡政府未对李某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其不具备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B.可以起诉,因为李某是乡政府批准行为的利害关系人,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C.不可以,李某的宅基地是受刘某行为侵害,他只能以刘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D.不可以,李某因相邻权受侵犯,只可向乡政府要求改变原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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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村民甲不满意乡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划定分配的宅基地,与其邻居乙商量,将乙承包的耕地以5000元价钱“买下。至此时,乙几乎常年在外打工,已连续2年半弃耕抛荒。甲在此耕地上开始建房,后被乡政府发现,责令拆除已建地基、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甲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哪些规定?
下一篇:根据我国民法,在下列侵权行为中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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