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甲公司与乙饮料厂签订一份买卖纯净水的合同,约定提货时付款。甲公司提货时称公司出纳员突发急病,支票一时拿不出来,要求先提货,过两天再把货款送来,乙饮料厂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乙饮料厂行使的这种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A.不安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权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 我要回答: 网友(18.226.150.171)
- 热门题目: 1.下列不属于Z分模型需要计算的 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不 3.下列选项中,()构成了有效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