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北京某公司为开拓业务,在上海设立一家办事处,相当于分公司。2007年的一天,办事处负责人田某在因公外出办事驾车时不慎致人损害,须赔偿5万元,则该5万元应()
A.由田某承担,因为是他致人损害
B.由办事处承担,因为田某是办事处的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其行为视同办事处的行为
C.由办事处承担,因为办事处是独立的企业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责任能力
D.由北京某公司承担,因为办事处是其分支机构,田某的行为视同公司的行为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下列各项不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 我要回答: 网友(18.189.182.108)
- 热门题目: 1.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 2.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下列 3.某公司下属的一分公司以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