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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单选] 某食品公司2009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3000万元,该公司在韩国、美国两国设有分支机构。韩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600万元,其中食品销售所得1000万元 (韩国规定税率为20%),转让商标权所得600万元(韩国规定的税率为30%);美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食品经营所得300万元(美国规定的税率为 30%),房产租金所得100万元(美国规定的税率为20%)。该公司当年度境内外所得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A.7726 B.7779 C.8715 D.8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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