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答]
王某16岁初中毕业后被某公司录用为车间工人,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不到一年,因公司经济效益下滑,王某所在车间停工,公司通知王某调岗至所属矿山从事井下作业。王某拒绝。之后公司有安排王某从事另一车间司炉作业,王某再次拒绝。公司因此决定将王某辞退。王某不服,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公司两次调整王某的工作岗位的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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