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政府回购保障房的价格在拿地时已经确定,且一般会在合同中明确体现,因此我们认为,政府按照合同约定低价回购保障房,不属于“价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视为存在合理理由,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价格如何进行调整。()
A.调低
B.调高
C.不需要
D.按合同图约定价格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上一篇:房地产公司从某园艺场采购一批苗木,买价100万元,无税额,因此价税合计也是100万元。该公司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万元,应计入的苗木成本为()万元。()
下一篇:保障性住房建成后由政府部门回购,回购的价款通常已经在房企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政府部门按照约定向房企支付回购价款,该价款通常()市场价格()。
- 我要回答: 网友(216.73.216.220)
- 热门题目: 1.(2020·辽宁·中考模拟) 2.(2020·广西·中考模拟) 3.(2020·河北·中考模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