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2010年4月27日,甲市吉安建筑工程公司与乙市华盛钢铁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提请乙市的仲裁委员会仲裁。2010年8月13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吉安建筑公司向乙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华盛钢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华盛公司向乙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乙市某区人民法院应当()。
A.裁定不予受理
B.裁定驳回起诉
C.将此案移交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D.受理并依法审理此案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上一篇:某市A区的建设单位将其位于本市B区的办公楼发包给本市C区的施工企业,双方在本市D区签订的施工合同,合同中未约定纠纷管辖地。后因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纠纷,则建设单位可能向该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下一篇: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包括()等。
- 我要回答: 网友(18.188.68.115)
- 热门题目: 1.《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二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所 3.建筑工程一切险没有固定的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