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答]
2006年2月13日,王女士“光明浴池”购买澡票20张,每张5元,共计100元,有效期至2006年12月31日。4月6日持票来浴池消费,工作人员称因换新店主,原澡票作废,想洗浴再加3元钱,否则不提供服务员。王女士提出退票,浴池以原店主收的钱与新店主无关为由拒绝退票,退票去找原店主。据王女士了解,浴池店名未换,且营业执照未办理变更。浴池做法合理吗?王女士应向谁索赔?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上一篇:所谓世卿世禄制度是指()等职位都由嫡长子世袭。
下一篇:征纳义务
- 我要回答: 网友(18.119.123.10)
- 热门题目: 1.司法部同意将本溪市律师协会作 2.什么是行政行为的效力? 3.()要贯穿于预案制定与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