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电器商场,效益不佳,已欠债2万元。三人经协商一致邀有经营能力的丁加入到合伙之中,丁在被告知合伙经营状况后出资加入其中,并以合伙人的身份参与经营。两年后,该电器商场因故停业。对丁入伙前电器商场对外所欠的2万元债务,依法应当()。
A.由甲、乙、丙、丁四人承担按份责任
B.由甲、乙、丙、丁四人承担连带责任
C.由甲、乙、丙三人承担按份责任
D.由甲、乙、丙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 我要回答: 网友(18.224.149.137)
- 热门题目: 1.属于事实行为的有()。 2.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3.在买卖合同成立前,买方已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