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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 重庆市渝北区法院与金都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金都建筑公司为渝北区法院建造新审判大楼,工程完工后,渝北区法院尚欠建筑公司工程尾款人民币200万元未支付,该建筑公司准备起诉渝北区法院要求给付工程款。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根据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渝北区法院对该案件有管辖权 B.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不具有当事人资格,不能作为当事人 C.渝北区法院由于特殊原因无法行使该案的管辖权,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 D.重庆市江北区法院认为自己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与渝北区法院协商不成,遂请求重庆市高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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