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多选]
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邹某贪污一案时,公诉人要求传唤证人李某出庭,邹某的辩护律师立即提出反对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庭前移送的证据目录中没有证人李某的名字,并且其对该证据准备不足,无法质证;而同时被告人邹某在庭审中的陈述与在侦查、审查起诉中的供述也出现了明显的不一致,足以影响定罪量刑,则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审判长如果认为该证人有出庭必要的,可以准许
B.审判长为避免“证据突袭”,应不允许该证人出庭
C.可以宣读被告人供述笔录,并针对笔录中被告人的供述内容对邹某进行讯问
D.应当以庭审过程中邹某的陈述为审查对象,因为反对一切传闻证据,即在侦查中、审查起诉中作的笔录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上一篇:杨某因与张某谈恋爱而产生矛盾,杨某即购买两瓶硫酸倒入喝水的杯中,随身携带至其就读的市职专。在操场遇到张某,两人因恋爱之事再次发生激烈争执,杨某手拿着装有硫酸的水杯对张某说“真想泼到你脸上”,并欲拧开水杯盖子,但未能打开。张某认为水杯中系清水,为稳定自己的情绪,接过水杯,打开杯盖,将水杯中的硫酸倒在自己的头上,致使其头、面、颈部及四肢等部位被硫酸烧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下一篇: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出现下列哪些情形时,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逮捕?
- 我要回答: 网友(3.14.246.52)
- 热门题目: 1.李某找到孙某为他开汽车运送一 2.甲和乙有仇,夜晚,甲潜入乙家 3.李某找到孙某为他开汽车运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