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某境内饮食服务公司2016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韩国设有甲、乙两个分支机构,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乙分支机构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两分支机构分别在韩国缴纳了7.50万元和2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该服务公司在我国汇总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A.48.5
B.50
C.55
D.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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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某生产企业2016年度提取风险准备金10万元,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一台设备,计提折旧25万元。该企业当年实现利润总额10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6年度应纳税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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