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李某与张某订立合同,表明自己的儿子今年考上大学,就把自己的一间房屋租给张某。该行为属于()的民事法律行为。
A.附延缓条件
B.附解除条件
C.附延缓期限
D.附解除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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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甲经营金山酒店,顾客爆满,相邻的银海酒店由乙经营,生意清淡。乙指使数十人进入金山酒店,2_3人占据一桌,每桌仅消费10余元。前来金山酒店就餐的顾客见无空桌,遂就近转往银海酒店。如此数日,银海酒店收入大增。乙的行为定性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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