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2015年3月1日,李某去某商场购物时,将自己携带的两件物品存放在存包处。当天取物时却只取到一件。存包员否认李某存了两件物品,双方争议未果,李某拟起诉至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李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有效期间是()。
A.2015年9月1日前
B.2016年3月1日前
C.2017年3月1日前
D.2025年3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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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五环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于2014年2月20日批准报出。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必须在其2013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有()。
下一篇:单位负责人对李某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可以处()。根据以下资料,回答问问题( )某企业负责人多次授意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某伪造会计凭证。王某依据《会计法》,向企业负责人多次讲明私设会计账簿是违法的,拒绝设置账外账。负责人的目的没有达到,随后以王某学历较低为由,将其与本科毕业的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从未从事过会计工作的某车间办公室主任对调,企业负责人目的得以实现。一个月后,又以王某不懂专业业务为由免去其主任职务,改任车间统计员,其会计师职务不再聘任。单位负责人授意李某伪造会计凭证的行为,如尚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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