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1999年2月,刘某在香港以84万港币购买了12千克金条。次日上午,刘某携带经过伪装的金条从某海关入境,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企图将黄金偷运往内地销售。经鉴定,该批黄金价值人民币100万元,应缴纳关锐8万元。下列对刘某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B.刘某的行为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
C.刘某的行为构成偷税罪
D.刘某的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上一篇:可撤销民事行为中的撤销权是()。
下一篇:下列各项中构成无因管理之债的事实是()。
- 我要回答: 网友(18.217.4.250)
- 热门题目: 1.严格依照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进 2.某甲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 3.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其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