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欠丁人民币30万元,债务到期后,甲无力清偿。丁可以()。
A.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直接变卖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 我要回答: 网友(216.73.217.131)
- 热门题目: 1.名词解释:中层计划(战术计划 2.试述控制与其他管理职能的联系 3.简述管理基本动力的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