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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单选] 某商店为一家个体经营商店,2001年度初向税务机关报送2000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表中填报的商品销售收入为100万元,减除成本费用、税金后,利润为-2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也是-2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查后核定以下几项支出: ()业主工资每月2500元,雇员工资每月 800元,有5名雇工,税务部门确定雇工工资列支标准为每月400元。 ()经营场所月租金4000元,其余为业主家庭居住的面积,税务部门允许业主私人使用和经营使用的分摊比例为 1:4。 ()全年发生业务招待费6.5万元,已列支。 ()发生违法经营处以罚款5万元。 ()该个体户通过民政部门向受灾地区捐赠8万元。 请根据以上资料与个人所得税法规的规定回答下列有关问题: 允许税前列支的项目有()。
A.业主工资 B.违法经营处以的罚款 C.全部租金包括业主个人用部分 D.按销售收入的5‰计提的业务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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