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百科知识 > 司法

问题描述:

[单选] 甲乙分别享有67%、33%的份额共有某市区的一栋楼房,登记在甲一人的名下,但明确约定处分和修缮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乙在外地居住,甲未与乙协商,将楼房进行豪华装修后出租给丙3年,尚未到期。现甲未经乙的同意,又以自己名义与丁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的装修行为必须征得乙的同意方可进行 B.甲出租房屋行为无须经过乙的同意,但租金必须按照份额分配 C.乙转让自己的份额,则只有丙享有优先购买权 D.丁不构成善意取得
参考答案:查看
答案解析:
☆收藏

随机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