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答]
简述我国基本劳动标准的地方差异。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上一篇:不定时工作制度指什么?
下一篇:张某于2006年毕业后分配到某电器公司从事科研工作,张与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2006年7月起至2009年7月止。 2008年该公司出资派其到国外学习,培训费用为129675.5元,双方签订培训协议约定公司出资培训过的技术人员在学成回国后,为公司继续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2009年5月回国后,张某提出辞职申请,未被公司批准。 2009年8月后,张某离开电器公司到A公司任职,从事技术服务工作。张离开电器公司后,其所负责的YPC200F6产品生产量、产值、销售利润与往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8台、45万元、13.5万元。 2010年11月,该公司以张某违反劳动合同,到当地有关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张某及另一公司共同赔偿本公司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培训费、技术引进费、科研投入费等330万元。该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为什么?
- 我要回答: 网友(3.148.115.187)
- 热门题目: 1.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是() 2.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是集体协商 3.工资集体协议签订后,应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