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百科知识 > 政法干警

问题描述:

[问答] 甲和乙是夫妻,他们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夫妻俩有一套房产。兄妹三人都已成家,各有一个孩子。三人都有自己的住宅,独立生活,共同供养老人。2003年甲因病去世,因母亲健在,全家谁也没提出“遗产分割”问题。2008年,长女因车祸去世,此后女婿王某没有再婚,自己抚养孩子,而且经常带着孩子看望乙,并支付抚养费用。大女儿的所有遗产由女婿王某继承.,没人提出异议。2011年,乙因病去世。甲和乙的两个儿子认为姐姐已经去世,遗产应有兄弟二人继承。女婿王某认为自己对乙尽了赡养义务,也应参与遗产分配。而且甲去世时,长女尚在,至少应分得甲三分之一的财产。
参考答案:查看
答案解析:
☆收藏

随机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