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出现以下哪些情况时,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通知优先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Ⅰ 修改公司章程中普通股分红事宜 Ⅱ 一次增加注册资本超过10% Ⅲ 公司分立 Ⅳ 发行优先股
A.Ⅰ、Ⅱ
B.Ⅲ、Ⅳ
C.Ⅰ、Ⅲ、Ⅳ
D.Ⅱ、Ⅲ、Ⅳ
E.Ⅰ、Ⅱ、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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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下列关于律师、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律师担任发行人的外部监事,该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不得接受发行人委托为其提供证券法律服务 Ⅱ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时,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应当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履行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 Ⅲ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接受同一证券发行的发行人、保荐机构委托,为发行人、保荐机构出具法律意见 Ⅳ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得在接受发行人委托为证券发行人出具法律意见的同时,另外向同一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出具作为保荐机构用以证明自己勤勉尽责及减免法律责任目的的专项法律意见 Ⅴ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得在接受发行人委托为证券发行人出具法律意见的同时,将该法律意见向同一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出具,供保荐机构作为自己履行法定职责的依据
下一篇: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下列事项中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并表决的有()。 Ⅰ 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8%的普通股股份 Ⅱ 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优先股 Ⅲ 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投资权限的规定 Ⅳ 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发行普通股事项 Ⅴ 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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