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胎儿利益保护的立法例可分为三种我国《继承法》第28条关于胎儿继承份额保留的规定,属于以下哪一种()立法例。
A.总括保护主义,即法律概括地规定胎儿以将来出生为条件具有权利能力
B.个别保护主义,即法律规定原则上胎儿不具有权利能力,但就胎儿权益保护的若干领域,如抚养请求权、受赠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胎儿以将来出生为条件,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
C.绝对主义,即法律严格贯彻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的规则,不承认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为了保护胎儿将来的利益,法律对胎儿设有特别保护
D.其他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 我要回答: 网友(216.73.216.96)
- 热门题目: 1.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国内阶级关 2.抗日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政策的 3.九一八事变日军进攻沈阳同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