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尚书·康诰》记载周公对康叔的告诫中明确表现了这一法律原则:“人有小罪,非眚,惟终自作不典┉┉乃不可不杀。”这里的“非眚”和“惟终”的含义分别是()
A.故意,惯犯
B.过失,偶犯
C.惯犯,故意
D.偈犯,过失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 我要回答: 网友(216.73.216.96)
- 热门题目: 1.下列选项中属于警察行政管理方 2.警察法的特征体现在() 3.警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