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答]
2007年10月,甲公司从乙公司购进一批组装办公家具,经安装使用后,发现该批家具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遂向乙公司提出退货赔偿请求。乙公司认为该批组装家具是木质板材拼装而成,而该批木质板材是由丙公司提供的,因此拒绝甲公司的退货赔偿要求。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乙公司向法院提出应由丙公司负责赔偿,法院遂通知丙公司参加诉讼。本案中人民法院通知丙公司参加诉讼,有何法律依据?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 我要回答: 网友(3.142.185.209)
- 热门题目: 1.什么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2.简述封建制法的特征。 3.妯娌、连襟在亲属分类中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