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应收取价款为133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2.61万元,甲公司支付销货运费2.22万元,代乙公司垫付产品保险费3.5万元,则甲公司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为()万元。
A.155.61
B.159.11
C.161.33
D.157.83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 我要回答: 网友(3.135.201.101)
- 热门题目: 1.下列属于联产品成本的分配方法 2.下列各项中,不通过“应付利息 3.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