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答]
女职工张某是某公司的一名会计人员,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到期。公司因结构调整未与张某续签劳动合同,且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已发给张某。通知发出一周后,张某向公司提供了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请问用人单位的做法对吗?并说明其理由。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 我要回答: 网友(216.73.216.49)
- 热门题目: 1.劳动合同主体双方在地位上的从 2.雇员参与计划 3.劳动争议证据规则的特别规定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