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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单选] 甲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1月1日与乙企业签订协议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的20%属于商品售出后5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则甲企业2015年1月1日应确认的递延收益为()万元。
A.8 B.160 C.40 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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