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填空]
付某7岁的儿子小强非常淘气,经常用石头砸别人家的窗户、攀摘树木花草等。一日,当小强在马路边玩耍时,遇见有人用三轮车拉着镜子。邻居萧某见状说:“你有本事把那个镜子砸碎,算你厉害。”小强听完当即就拿起石头砸过去,结果致使价值 400多元的镜子被砸碎。事后,镜子的主人找到付某要求赔偿,付某支付了相当的价款。但随即得知小强所为乃受萧某唆使,便要萧某赔偿。萧某以自家小孩调皮惹祸当然由自己负责为由拒绝赔偿。问:()小强平时砸坏的东西应由谁赔偿?为什么?()镜子的损失最后应由谁来承担?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 我要回答: 网友(18.222.161.119)
- 热门题目: 1.杰出人物的历史作用是: 2.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 3.知觉的对象优先从背景中区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