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甲乙两人合作创作一部著作,2003年出版时,双方约定署名顺序为甲、乙。2005年甲、乙在原作的基础上共同修订准备出第二版。在该书付印之际乙未经与甲协商,即通知出版社调整署名顺序,将乙署名为第一作者,甲为第二作者。图书出版后,甲见署名顺序被调,便告乙侵犯了其署名权。在此,乙()。
A.不侵权,因为作为合作作者,甲乙对作品都有署名权
B.不侵权,因为甲、乙在原作的基础上共同修订准备出第二版,与2003年出版时,双方约定署名顺序无关
C.侵权,乙在行使自己的署名权时损害了甲的利益,因而构成侵权
D.是否侵权,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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